吳昌明
文書檔案
紙
1884
長:63.7 x 寬:63.2 (cm)
登錄號:20200050016
1844年,吳昌熙、吳昌和、吳昌明同侄吳達能、吳黌能因乏銀別創,將祖先遺留位於銅鑼灣二十份中之第六份公田並帶田頭竹圍出售,遂透過中間人找到李騰華出首承買。三方議定賣斷價錢為佛銀350大員。本契明載因與其他份公田共用一份墾批之故,總墾批仍由吳昌熙兄弟收執,雙方契約也約定田頭竹圍不得砍伐。另契約上鈐有「新竹縣」關防大印一方,及於1888年,劉銘傳清賦時經苗栗縣猫里局查驗核蓋「清賦驗訖」章。